诉 求 书
尊敬的领导好:
我是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的王志范,我的相关详细信息可在咱们系统的“税务干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我的用户登录号:239005196905040032,登录密码:123)或我呈报的个人材料“税月更迭 不负韶华”文章中得知。
我有如下三个申请,可否能给予考虑一下?!
自1990年从税务学校毕业分配工作以来,始终把爱国爱党放在第一位,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税收根本工作宗旨,坚持学中干、干中学理念,及时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大政方针。不断提升为国工作能力。
一是爱好政治学习,兼有自学政治英语方面的小特长,现在能达到:看到新时代国家领导人在国内外重大场合的报告、讲话的英语版的文字资料,基本上能读懂其汉语意思。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全人类共同价值观理念,更多更好地讲好中国故事、发挥好中国在世界上和平稳定发展中的作用,想在税务系统更高的层级的税务党建部门学习、工作,发挥更好更大作用,看看我的近年来的“税务干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我的用户登录号:239005196905040032,登录密码:123)每日的学习工作纪实栏,再看看我的20多年来的对征管法的翻译资料和坚持不懈的努力,看看是否能适应或适合做这方面的工作,请给予考虑一下!
二是,由于2002年,我自学试着翻译了《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非常重视,那改革开放年代外语水平的人才缺乏。说我可以直接参加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习,成绩若好,可考虑另有安排!我没有接受直接去学习的决定,还是想参加考试试试我的成绩如何,找找差距在哪的想法,结果以考试成绩我未能被选。当时还有想让我在国家税收某个方面发挥一下特长的想法,还有想给我发个证明证书,这些我都没有直接接受,现在看来那时33岁的我还是不够成熟,做出了失去机会的选择。总局也考虑到,各省选拔前来考试的几乎都是年轻的且经历过大学在校学习英语的本科及本科以上的新招录的税务干部,考试还有听力等内容,而我没有那些在校大学及英语听说训练方面的经历,且我的翻译《征管法》是在可以随时翻阅参考工具书的情况下实现的,说我的毅力可嘉,钻研劲头十足,总局于是决定第二年又单独给我指标。我按照考试要求题型和备考资料潜心复习准备了一年,然而临近考试前,伊春市税务局给了我“还是留在伊春本地,别去考了”的决定。我也向本地领导请求多次,还是未同意我的前去参加考试,——“人生能有几回搏?”...内心虽是极度憋屈,但考虑到每位领导走到当时的位置也都不容易,当时也未向省局和总局反映不让去参加考试的事实。
这给我的人生成长进步可以说是个不小的损失,到现在我还只是个一级主办科员(科级)的位次,我这个从小失去母亲,工作生活上自强自立、艰苦奋斗,积极向上,已有36年工龄的基层税收工作者,与许多同龄同志存在不小的待遇差距,是当年伊春市税务局那位主要领导梁荣同志的错误决定给造成的,哪是我个人不努力呀?那位领导在工作期间因病离世十多年了,想毕还活在世间,我会找到他谈论此事时,或许他会后悔当时的错误决定,并且是国家税务总局已经给了我的第二年的再考的决定,一个地级市的税务领导还阻止,那是什么行为?是不是还得得到处分呢?也不知道梁荣同志当时出于什么思想状态下做出的违背国家税务总局的决定阻碍一个可怜而又积极上进的年轻人的上进路。他这个不大不小的位置,形成了河流的梗阻,使得上游的水不能滋润浇灌下游饥渴的大地。地级以下的领导也只是处于“县官不如现管”的状态,有许多同志为我惋惜,也有一些冷言风语,许多的像“离家近的副科级位置有的是,...”、“这个座位是你能坐的吗”...杂音、噪音更让我难受。 如果20多年前的当时让我去参加考试,或许能就在2005年前,就能得到个处级员或正科级员的起步位次,而现在的我的位次还连20多年前那时的门槛还未迈进,这看来,现在级别与工资待遇挂钩的,显得我的差距挺大的了,这使得我生活层次也差了不少,对待自己及孩子成长等等也是个不小的损失。
我们双方家庭都是人口多,且我是继母家庭,都经济困难,结婚初期时段我们租了18次房子(都是平房),在孩子10岁读小学3年级时才有能力买了个50多平米的平房。感情上也曾因此事闹过、离异过,现在孩子大学毕业,也成了家。我现在处了一位,还在相互了解中。我近年来贷款买了个72平米的40年左右楼龄的老旧六楼(顶层),去年(2024年2月)还完住房贷款。近几年膝关节痛感逐渐加重,上下楼感觉甚重,很想早日换个底层住房。。
时间已过去20多年了,提起这方面,有些基层领导说是无能为力,多数都说不是他们这个层次能够解决的,并且说时间也久远了,税务战线的各级领导换了一茬又一茬!
三是现在新时代的《征管法》修订进行中,我感觉我该继续翻译此法律,虽不是我本职工作,但我一直却认为这是我一如既往的“天职”。虽然在基层,却总是怀揣着祖国发展。正所谓“身在兵位,胸为将谋”的大局意识。请求将我的这次翻译的《征管法修订意见稿》资料帮我校对一下,自己继续找找差距,《增值税法》颁布也有4个月了吧,国家翻译完了没有,若已翻译了,可否给我一份,自己比较、看看我翻译的差距在哪、程度如何。在这方面也请求总局领导看看我可否能有机会到总局和大家一同翻译近年来的法律以及今后的《实施细则》或其他相关的税收法律条文呢?!
我的英语听、说方面不好,就在翻译、阅读方面看看吧!
我的坎坷生活经历,非常相信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
以上三项请示当否,请领导帮助给予考虑考虑?!
谢谢领导!
期待回音!
申请人:王志范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税务局
手机:13329385899.
2025年4月26日
同时也申请一下,这次直接请示到了总局(总共寄给您和两位领导),从思想意识上就不是上访意愿,只是基于我如何能为国家做出更大应有贡献,更是一个国家公民的责任担当。从时间上看是因为明天就是《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到期日,一步一步请示恐怕是来不及的,并且也不一定哪天才能或者能不能传递到总局才如此办的!若基层领导知道,有可能会继续像23年前那次的情景复现,敬请总局领导在这方面上一是能够理解,再是避免此后还会继续有些不必要且无意义的杂音、噪音在我耳边萦绕,还有五年到退休年龄了,经不起“伤口撒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