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云生平

王更生
2022-05-12

卢云同志生于1954年12月6日,1976年进入北京市税务局。

1982年至1993年,该同志在北京市税务局涉外分局工作,历任副所长、所长、副局长,从一名基层普通税务人员成长为北京市涉外税收工作的主要领导之一,为开创和推进北京涉外税收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这一时期,卢云同志结合工作需要广泛涉猎税收理论、国际经济法、工商管理学和财务会计等多方面知识,对所得税和国际税收产生了浓厚兴趣,并确立为个人一生的主要专业追求。长期的业务工作实践,使该同志养成了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工作作风。在工作中,注重言传身教,乐于将自己的工作经验分享、传授给其他同志,逐步形成具有鲜明个性的人格魅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1993年该同志调入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工作。历任处长、副司长等职务,主持或参与了一系列涉外税收法律、法规等文件的起草和拟定工作,研究策划和推动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向专业化发展,为推动我国涉外税收走向成熟并促进向国际化迈进做出了重大贡献。与此同时,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潜心研究,个人专业水平达到了融会贯通和炉火纯青的高度。个人代表性专著《中国涉外税法实务》于1993年7月首版面世以来,多次再版、修订、翻印,是业界最为流行的实务工具书之一。

2006年担任由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税务总局共同组成的“两法合并”税制改革工作组领导成员,组织起草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说明,完成了企业所得税法立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我国税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2008年卢云同志正式调入所得税司工作,担任所得税司副司长,主管企业所得税一处、二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企业所得税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公布以后,该同志带领分管处室的同志,组织起草了新旧税法衔接、新税法宣传培训、新税法贯彻实施办法等大量文件,确保了新税法的全面落实。新税法实施后,该同志带领分管处室,认真调查研究,听取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反映,及时研究制定税法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许多文件都是亲自研究修改,使贯彻落实文件符合税法精神又便于基层和纳税人操作,例如,以实际管理机构认定居民纳税人管理办法、免税项目优惠目录、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管理办法、企业重组所得税处理等文件,得到社会广泛好评,使企业所得税法真正落地。

该同志在2011年任巡视员并主持所得税司工作期间,认真组织协调司内负责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费各项工作,出色地完成了组织所得税和社保费收入任务工作,使全司工作处于良好状态。积极指导各地税务机关工作,及时传达国务院、总局工作部署,促使各地税务机关将中央有关工作全面贯彻落实。

卢云同志参加工作几十年来,多次变动工作岗位,他都愉快服从组织安排。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他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始终保持党员优秀品质,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

2012年为了全局及所得税司工作可持续发展和干部尽快交接,卢云同志主动提前退休。该同志退休之后仍然不忘所得税工作,经常为税制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继续为税收事业发挥余热,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2015年6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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